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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小神童照片被擅用 父亲告公司侵权(图)
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14-12-18 阅读次数:

 龙思韵出示了自己获奖的照片和涉嫌侵权的书本。本报记者吕婷摄

    广告竟是女儿照 老父控公司侵权

    家长不满女儿获奖照片被擅用,商家称照片由老师提供需三方协商解决

    深圳小朋友龙思韵5岁时因能够准确背诵圆周率小数点后3020位获得了大世界基尼斯之最,她的父亲龙先生日前却发现深圳万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其同意将小孩的照片印在了宣传单上,认为这侵犯了小孩的肖像权。涉事公司方面表示,照片由小孩的老师提供,目前该老师已经离职,龙先生须先找到该老师后由三方协商解决版权问题,否则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昨日中午,记者在宝安凯旋城见到了龙先生父女。提起侵权一事,龙先生显得非常气愤,“没和我打招呼就使用了我女儿的照片,他们侵犯了我女儿的肖像权。”

    家长:女儿和老师合影被擅用

    龙思韵现在是宝安实验学校小学四年级学生,涉嫌侵权的照片是3年前拍的。照片中,龙思韵抱着大世界基尼斯证书,旁边站着一位体型稍胖的中年男子。龙先生告诉记者,这个证书得到了宝安区公证处的公证,站在女儿身旁的是张亢老师,双方很长时间没有联系了。

    据龙先生介绍,女儿获得大世界基尼斯之最时,还在上小学一年级。一年级下学期,他在报纸上看到了张老师有关超级记忆术的广告,于是主动和他联系。张亢老师表示愿意免费接收龙思韵,龙先生于是为小孩办理了休学一年的手续。

    龙思韵小朋友称,她呆了近一个月觉得学不到什么东西便离开了,其间张老师让她把证书带过去看看,大家便一起合了影。

    今年5月,龙先生意外发现女儿的照片上了商业宣传单和书本。

    公司:我们也在找张老师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深圳万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廖律师。廖律师表示,这件事有很多争议,双方理解上有较大的误会。她说,张亢老师此前曾拿着自己的超强记忆法和这张照片,寻求与万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后来公司发现张老师有欺诈行为,便中止了合作关系。

    廖律师称,龙先生和其律师已经多次找她协商过,但是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她表示,照片中的小孩到底是不是龙先生的女儿,值得怀疑,两人到底有没有父女关系,这个也需要有相关证明。此外,照片中的证书是真还是假,也是值得怀疑的。

    “如果协商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对方可以去找张亢,我们三方进行协商。如果不协商解决这个问题,龙先生可以去法院起诉。”廖律师明确表示,现在公司也在寻找张亢。至于肖像是否侵权,需要交给法院去判定。

    ■律师说法

    商家涉嫌做虚假广告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利国律师认为,未经小孩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的同意而将小孩照片用于商业用途,这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深圳万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龙思韵的照片印于宣传单和书本上的行为是侵权,即便张亢不在,这个性质也不会改变。照片中有两个人,公司在使用这张照片时应该事先征得照片中两个人的同意。

    王律师还表示,龙思韵是因为背诵圆周率获奖,而宣传单所推广的产品是智能电脑读书机,主要用于孩子学习英文单词,万虹科技公司用龙思韵获奖的照片做广告不是很妥当,涉嫌虚假广告,建议家长可以去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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