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0-83334718
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
交通指引: 6路车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有关土地、矿产、房屋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拟订地方性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协调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组织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组织编制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和荒废土地开发复垦规划、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土地动态信息监测体系。
三、负责土地征用、划拨、出让、转让、变更工作;计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核及报批工作;编制建设用地计划和各类用地定额指标并组织实施;负责闲置土地的处理和建设土地招标拍卖有形市场。
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
(二)计划财务处
(三)政策法规处
(四)土地利用规划处
(五)建设用地处
(六)土地矿产监察处
(七)产权地籍处(挂广州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广州市土地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八)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九)房地产物业管理处
(十)矿产资源管理处(挂广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牌子)
(十一)房屋拆迁纠纷裁决处
(十二)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十三)宣传科教处(十四)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合署办公)
审批事项:
1.保留审批的事项:
(1)房屋拆迁及拆迁延期许可;
(2)采矿权(市级);
(3)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2.保留核准的事项:
(1)地名(道路、桥梁、小区、大型建筑物等名称)命名、更名、销名;
(2)商品房预售许可;
(3)申请临时使用土地;
(4)发还华侨房屋;
(5)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人员资质;
(6)房屋拆迁单位资质;
(7)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三级);
(8)房屋修缮工程许可;
(9)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资质;
(10)白蚁防治企业资质;
(11)白蚁防治工程许可;
(12)房屋产权登记及变更;
(13)房地产抵押办理他项权登记;
(14)商品房预售款使用;
(15)土地出让金计收;
(16)房屋修缮企业资质;
(17)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登记;
(18)拍卖房地产权属审查;
(19)建设用地征地“农转非”人数的核定和指标分配;
(20)经简测计算的矿产储量认可。
3.保留审核的事项:
(1)申请建设用地确认、登记、发证;
(2)土地使用权交易;
(3)建设用地延期;
(4)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7)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8)农用土地开发复垦项目;
(9)占用和调整补充基本农田保护区;
(10)房地产评估资质;
(11)危房改造项目认定;
(12)闲置土地的处置;
(13)采矿权(省级以上);
(14)采矿权转让;
(15)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
4.合并的事项:
(1)拆迁期限延期,合并到“房屋拆迁许可”;
(2)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合并到“房屋所有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