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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指南
作者:广州在线 来源:gzol.com.cn 更新日期:2008-7-15 阅读次数:
申请条件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职工又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2)职工因停薪留职、长期病假、旷工、下岗失业且没有找到新单位、被判刑劳教、出国留学等原因,与单位只中断工资关系保留劳动关系的,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的。

申请人
发生上述情形的职工所在单位。

申请时间
终止劳动关系或中断工资关系后30日内。

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封存原因证明材料,即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职工被判刑、劳教的,提供法院判决书的复印件;其他情形的,提供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业务办理
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开户银行办理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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